畢業生離校手續流程和注意事項
六月 19, 2009
九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畢業生注意事項
一、 辦理離校手續實施期限:98/06/22~98/7/31。
二、 於98年6月22日起至7月31日期間,請上教務處網頁/學生相關/教務資訊系統/畢業相關/「離校手續單一窗口」程式查詢是否借書(物)、欠費及至相關程式完成登錄。
三、 請自行上網下載「畢業生離校手續單」(淑美姐叮嚀:不用自己印系辦己先印出來,請於6月19日以後至系辦拿,謝謝公告於教務處網頁/下載專區/表單下載項下),由系所開始核章。
四、 查詢成績是否合格,請上教務處網頁/學生相關/教務資訊系統/成績相關/「學生成績查詢及個人資料維護系統」程式查詢(教師輸入成績期間:98/06/22~98/7/10)。
五、 研究所畢業生需先完成論文線上建檔暨上傳全文作業,並繳交裝訂本論文(除教育學院為三冊外,其餘為二冊,內含本校統一版本之授權書正本)及另一份授權書正本至圖書館後,請圖書館於離校手續單上核章。
六、 畢業生請至「大專校院畢業生流向資訊平台」填寫畢業生問卷,請至該平台填寫資料並完成存檔,方可辦理離校手續。(學生事務處網頁/畢業生及僑生輔導組/畢業生及校友交流區/大專校院畢業生流向資訊平台—依學制點選相關路徑後登錄)
七、 畢業生須上網填寫「課程評量表」及「應屆畢業生離校教學建言」,方可辦理離校手續。(教務處網頁/學生相關/教務資訊系統/意見回饋/「課程評量表填寫」程式、「應屆畢業生離校教學建言」程式)
八、 住宿生須完成學生宿舍退宿手續,另若有住宿相關欠費,須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繳清欠費。
九、 就學貸款生如需補繳費者,請至總務處出納組繳清欠費。
十、 畢業生成績到齊且完成離校手續後,持離校手續單交至註冊組,由註冊組每週三簽請印製學位證書送至文書組用印,學生可至教務處網頁/學生相關/教務資訊系統/畢業相關/學位證書印製查詢系統查詢後領取。
十一、 若成績未齊,學生欲先行離校,希望本校於成績及格後代為寄送畢業證書,請自行另附寫好收信人姓名、住址及貼好足額郵票之回郵信封(可裝入A4資料夾之信封,以免寄送途中被折損),連同已核好章之離校手續單,一併交給註冊組承辦人。另畢業證夾因較厚重不宜代寄,亦請先行領取。
十二、 若學生需要以下資料,請特別注意:
(一)若需中、英文歷年成績單,確認成績到齊並由註冊組設定畢業後,利用成績投幣機列印,馬上取件。
(二)若需畢業證書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章,請自行影印畢業證書(不限張數),並將畢業證書正本、影本送至註冊組審核後蓋章。
十三、 畢業生若為役男,可於畢業前,申請歷年成績單一份至生活輔導組申請折抵役期(高中的軍訓課程也可申請折抵役期,但請先回原就讀高中申請高中成績單,或申請於高中畢業證書影本上蓋折抵役期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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